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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0
2、加快制定内部审计行业从业准则和内部审计职业道德准则、制度的步伐。
规范、科学、严谨的内部审计执行标准和准则,是内部审计客观、公正和职业权威的有力保障,同时也是建立我国内部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
3、尽快提高内部审计师的素质和实现审计电脑化。
四、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的建议与思考。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加强内部审计则是企业转化经营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需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对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走出计划经济体制下内部审计认识的误区
建立一个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的内部审计制度首先需要走出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内部审计认识的误区,必须重新认识内部审计,首先确认内部审计仅有单向服务职能——为企业服务职能;其次只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审计才能受到重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其权威性在于功能的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发挥要受技术、人员素质的限制,内部审计人员资格应实行统一选择制度。笔者认为,对内部审计的上述认识,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变传统企业制度为现代企业制度。传统企业制度的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政府产权制度。这种单一化的产权制度与市场经济不相容,企业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财产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的法人财产权是分离的,在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之间是分权制衡的关系,企业“内部人”会格外关注内部审计,以使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督其他“内部人”的行为。
2、变行政设立内部审计为企业按自身实际需要设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可根据其经营规模、管理复杂程度等,确立建立何种形式的内部审计。或者不设立内部审计,常年聘用社会审计人员等,这样更能体现内部审计仅有单向服务职能——为企业服务职能;的本质。
3、变行政管理模式为协会管理模式。由于我国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行政管理模式成为经济管理的主要模式,各行各业里,本来应由民间或行业自行管理的领域,也深深烙上行政管理的烙印,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内部审计发达的西方国家,大都实行协会管理,由协会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并协调其与各方面的关系,政府机关仅仅就某些方面对其加以限定,没有太多的干预。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很有利于内部审计的发展。
4、变企业选择内部审计人员为协会统一选择。在改变行政管理模式之后,加强协会对内部审计的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可以对内部审计人员实行统一注册考试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促使其在业务水平和技能上满足现代企业对内部审计的要求。)
(二)、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
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是各企业单位建立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一种措施,其目的在于加强对本单位的审计监督,促进提高本单位的工作效率,提高其经济效益。一般而言,审计机构隶属的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就越强,地位就越高。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份制是企业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国有企业的原有内部审计机构模式已经不适应股份制企业的要求。目前,股份制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模式,按隶属关系分,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
2、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
3、董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
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部审计能够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地位。但是,由于董事会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这会影响内部审计的正常进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可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执行董事和内审人员组成,内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样的组织模式是比较理想的模式。
以上几种组织模式各有利弊,可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三)、内部审计应以经济效益审计为中心
传统的财务审计,主要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评价及报告。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审计,则应该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为维护本企业正当的经济利益,以经济效益审计为工作的中心,着眼于挖掘企业增加利润的潜力;注重于本企业经济活动的效率、效果进行审查和评价;注重于如何当好领导改进经营管理的参谋,发挥内部审计建设性的职能作用。同时,应搞好效益审计和其他各类审计的结合,更好地为决策层和管理层服务。
内部审计要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以经济效益审计为中心,在核实财务会计资料真实、正确的基础上,展开经济效益审计。审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财务成果是否真实、准确,审查利润率等,还可以对影响企业财务成果的因素进行分析,以评价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挖掘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
(四)、内部审计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管理职能部门,向本单位负责,是企业管理机能的一部分。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单纯的事后审计已不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作出全面、科学、准确的评价。因此,内部审计要做到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使之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首先,要对会企业的计划、决策进行审计,审查决策方法的科学性,审查决策所依据的资料、数据的可靠性,审查决策有关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和执行情况与结果。在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内审机构应积极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各方面进行经济技术分析和论证,提出自己的意见,作为企业的决策参考。项目上马后,要进行跟踪审计调查,对计划的实施、方案的落实和决策的执行、经济效益和工作效果进行分析。当经济活动结束后,内部审计应对计划、决策的完成情况作全面、综合的审查、分析和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意见。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方法,可以降低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消耗,挖掘企业的潜力,从而保证企业预期效益的实现。
(五)、内部审计应做到规范化,内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内部审计作为一种独立的职业存在,就应该有一套公认的职业规范,即把内部审计纳入规范化的轨道。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机构不再是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的附属机构对企业进行监督,而是企业内部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仅接受国家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因此,适合于国家审计机关的有关工作规范并不一定就适合于内部审计,而现代企业制度为内部审计又赋予了新的内容,内部审计在新形势下,应有自己的职业规范。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真正地能为企业实现其最终目标服务,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作为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批合格的、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除应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高度的责任心,还须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要提高我国内部审计水平,应该从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入手,为此,应建立“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制度。这样,可以较大幅度的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使内部审计机构真正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臂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我国现阶段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产权清晰、权责明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制是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公司一般是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依据法律制定企业的章程,组建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组织机构。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包括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人员的素质等都需要提高和改善。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科学、有效的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是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关键。为了充分发挥内审的作用,企业在设置内审组织机构时应坚持两条原则:
1、独立性原则。这是设立内部审计组织机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内审组织机构在组织人员、工作和经费等方面应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股东、总经理、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预,以体现审计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如果将内审机构隶属或合并于本单位的其他部门,就会使内部审计失去其应有的独立性。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它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一开始就强调:内部审计师“必须独立于他们所审核的活动”“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鉴证和评价,这对于正确的审计工作实施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点,是“要通过组织状况和客观性来获得的”。
2、权威性原则。这是内审工作充分发挥作用的另一个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内审组织机构的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上。内审组织机构的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大,内审的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美国内部审计的实践也表明,内审的组织地位和作用的发挥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扩大为内部审计赢得较高的组织地位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组织地位的提高,独立性增强又为内部审计人员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提供了条件。另外,内部审计要有一定的处罚权,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机构模式的最佳选择
从内审机构设置的原则上看,第三种模式最为科学、有效,即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在行政系统——经营管理系统设置审计机构。内审机构,作为审计业务,要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行政内容,要向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总审计和非公司董事(外聘)等组成。这种组织模式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组织机构的最佳模式,其理由如下:
1、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内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现代企业制度强调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强弱取决于内审机构的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领导层次越高,独立性和权威性越高,反之越弱。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是企业的主要领导机构,故在其领导下的内审机构能够较好体现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为内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这种双向负责、双轨报告,保持双重关系的组织形式,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内部审计实务准则》的要求相一致。该准则在它的绪言部分指出,“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协助该组织的管理成员有效地履行他们的职责”,而内审所要协助本组织的“管理成员”,是“包括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两方面的成员的;内审机构是“根据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所规定的政策来执行其职能”的,其宗旨、权力和责任的说明(章程),是“由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得到董事会认可的”。
3、这种内审组织机构模式,有利于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下内审职能的发牢挥。传统审计多强调和偏重于内审的监督职能,忽视了内审的评价、鉴证和服务职能。从西方现代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来看,其重心已转移到评价、鉴证和建设性功能的发挥,这同样也是我国内审的发展趋势。在这种组织模式下,内审机构作为审计业务,主要发挥监督职能;作为行政内容,则承担评价、服务等职能,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职能的发挥。
展望内部审计的未来
应该看到,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社会对更大的会计责任和更多有效地控制费用及资源的需要,都会对内部审计向职业化迈进产生很大影响。内审人员只有充分充实自己,能够对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观察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才可能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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