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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2008年妇幼卫生暨“降消”项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7

同志们:
今天,省卫生厅召开2008年全省妇幼卫生暨“降消”项目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降消”项目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妇幼卫生及“降消”项目工作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这次会议对于进一步提高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我省妇幼卫生事业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请让我代表省卫生厅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表示衷心的祝贺!向与会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各级各界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而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的简要回顾
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我省妇幼卫生工作快速发展的五年。全省各地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着力于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不断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呈下降的态势,2002年~2007年,孕产妇死亡率由34.82/10万下降到22.43/10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19.27‰、24.56‰下降到9.92‰、12.74‰;住院分娩率由84.14%上升到97.23%。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中西部地区先进行列。
(一)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深化农村卫生改革、开展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等工作中,积极建立并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地探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管理模式和有效机制,将妇幼保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全省基本形成了以省妇幼保健院为业务指导中心、市(州)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枢纽、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二) 加强依法管理,妇幼卫生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对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许可准入,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对《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证件加强管理。各地还将《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纳入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管理,加大了打击非法进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力度,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步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与此同时,我省还制定了《xx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xx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配套文件,妇幼卫生工作的管理框架和技术规范等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三) 建立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1-2010年)》,积极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防治工作。省卫生厅会同省妇儿工委、省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 “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认真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工作,审批许可了8家医疗保健机构为我省第一批开展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执业机构;全省于2006年1月1日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确定了9家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并于2007年3月3日启动了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建立了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筛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四)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职能得到体现
我省制定并实施了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报告、妇幼卫生统计报表、 “三网”监测、“3+1”上报模式、“降消”项目、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等系列信息管理制度,统一了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基础性资料和登记管理,研制开发了“xx省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信息管理软件”,同时加强考核和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质量,为各级政府的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五)“降消”项目工作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取得丰硕成果
我省“降消”项目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卫生机构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40个降消项目县孕产妇死亡率为24.69/10万,相比2006年33.48/10万下降了9个十万分点;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1‰以下;住院分娩率继续提高,40个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5.46%,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8.96%,较好地实现了项目年度目标。
几年来,各地在“降消”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结和积累了许多好的作法和成功的经验。
一是领导重视,项目组织有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降消”项目工作,将“降消”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每年和各市(州)政府签订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降消”项目和“母婴安全”各项工作指标列为重要内容,并多次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省卫生厅还成立了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建立了妇幼卫生专家技术指导组,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和技术保障。
二是宣传到位,群众家喻户晓。各地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母婴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我省大多数农村的公路边、田埂上可以看到宣传提倡住院分娩的醒目标语,并且采取发放 “母婴安全”知识手册和“给孕产妇的一封信”等办法,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为“降消”项目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投入加大,服务能力增强。2006~2007年,我省在中央财政投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分别落实项目配套资金500万。近三年,全省共投入近2000万元,为40个项目县的570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常用产科设备、40个孕产妇抢救中心配备了产科急救设备、为69个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装备了救护车,大大改善了县、乡两级机构产科服务能力及急诊急救能力。同时,
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省、市、县每年都举办产科质量培训班,层层培训,全省实现了对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和妇幼保健人员全部轮训一遍的工作目标,提高了基层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实施住院分娩补助,贫困救助得到落实。各地认真贯彻执行《xx省降消项目贫困县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实施办法》,对农村孕产妇和城镇低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150元补助,对贫困孕产妇实行救助,救助额度最高达到800-1000元;全省各地还将“降消”项目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妇住院分娩平产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难产和合并产科并发症列入住院补助范畴,基本实现贫困县农村的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费用减免、住院分娩难产或发生产科并发症实行大病补助的目标。“降消”项目在我省实施以来,每年惠及20余万孕产妇及其婴儿,仅在2005-2007年,全省累计对40个项目县18万孕产妇实施了住院分娩补助和贫困救助,补助救助资金达到2500万元。
五是强化管理,促进项目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省卫生厅每年从部、省、市属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中选派40名妇产科专家赴项目县蹲点1-2个月指导工作,提高乡级助产技术服务水平,增强县级孕产妇抢救中心危急重症抢救能力,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通畅、分级管理的孕产妇分娩和抢救的绿色通道,保障了母婴安全。为了促进项目工作的平衡发展,省卫生厅加强督办检查, 2007年共组织15个督导组对40个项目县(市、区)的80个乡(镇)、160多个村进行了抽查,走访了500多个孕产妇家庭,督导项目县覆盖率达到100%,并下发了督导函和督导情况通报,极大地促进了项目的实施。
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妇幼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整体上看,发展很不平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一些体制性、机制性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还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基本的卫生保健需求和日益增长的健康要求,妇幼卫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且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认识有待深化,投入尤显不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各级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认识在不断提高,重视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存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特别是它在公共卫生建设中应有的地位认识不足,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没能完全落实到位,对妇幼卫生的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妇幼卫生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没能得到同步加强,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保健工作困难较大。一些地方基层妇幼卫生网络不健全,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不稳定、岗位不固定、待遇不落实、工作积极性不高,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难以落到实处。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仍然较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妇女儿童获得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存在一定差距。
(二)系统管理有待加强,服务能力急需提升。
省卫生厅已制定下发了《xx省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xx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对农村和城区开展基础性妇幼保健工作和建立妇幼保健工作网络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但部分地区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随着我省住院分娩率的大幅度提高,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服务质量亟待加强,孕产妇分娩和急救转诊的绿色通道需进一步完善。
(三)依法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需进一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已颁布14年,但是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对于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准入管理不严,导致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单位从事助产技术服务。有的地方执法不硬、监管不力、打击不够,仍存在少数未获得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非法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现象。同时,婚前保健工作存在职责不清、未依法管理的无序状态。《母婴保健法》明确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但目前我省一些地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存在管理混乱、未依法执业并监管的状况,急需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理顺管理程序,规范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四)妇幼保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积极应对。
一是计划外生育的孕产妇保健存在隐患,这是造成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计划外生育的母婴安全问题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必须认真研究并加以重视解决的问题。二是流动人口妇幼保健工作管理难度大。三是出生缺陷发生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任重道远。四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经费缺乏。
(五)降消项目开展不平衡,各项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少数县(市)对项目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地区之间、项目县之间、县内乡与乡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项目工作开展缺乏思路,工作任务未能有效落实。二是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贫困救助管理工作不规范。部分项目县存在贫困救助资金管理不规范、贫困救助宣传不广泛、贫困救助名单未张榜公布、贫困救助面过窄、贫困救助标准偏低的情况,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救助工作还需加大力度。三是培训重点不突出,效果还需提高。部分项目县(市)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培训效果不理想。四是健康教育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有待提高。五是孕产妇住院分娩限价收费落实不够。一些地区仍然存在孕产妇住院分娩收费较高、用药过度、干预过多的现象,增加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住院分娩率的提高。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做好2008年妇幼卫生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关键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妇幼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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