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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是市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履职兴院的第一年。一年来,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支持下,在州法院指导下,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各项决定、决议,严格依法办案,严密有序管理,全力促进和谐,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抓审判,维护稳定促发展
 
  一年来,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服从、服务于市委、政府工作大局,立足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2007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66件,同比上升15%,属历年之最,占全州8个基层法院办案总数的25%。办结3303件,结案率95%,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涉诉标的总额7862万元。当事人提起上诉134件,经二审维持126件,维持率94%,同比上升4.3个百分点,改判发回8件,改判发回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当事人不服当年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的21件,申诉率0.8%,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在案件受理数、办结数大幅上升的情形下,审判质量呈现出“两升两降”(结案率、维持率上升,改判发回率、申诉率下降)的良好态势。
 
  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在严厉打击抢劫、伤害、盗窃等多发性犯罪的同时,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以及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13件,审结211件,结案率99%,判处罪犯312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3人。依法审理故意杀人、伤害、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46件,判处朱书敏、饶友平、唐永芝等罪犯56人;审理 “两抢一盗”案件95件,判处刘运祥、谭孝琼等罪犯162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审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判处张孝成、向红、李文聪等罪犯1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69万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确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不大的轻微刑事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坚持积极参与综合治理,通过以案析法、宣传法治、回访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措施,全面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依法处理民商事纠纷。我院受理民商事案件2153件,同比上升4%,审结2041件,结案率95%。我们坚持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防止了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审慎处理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案件,保护了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快捷处理涉农、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务报酬、工伤抚恤等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三是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6件,全部审结。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90件,审查率100%。及时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妥善处理突出的社会矛盾,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把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支持依法行政落到实处。四是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对一些有履行能力而故意逃避甚至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全年共实施查封、扣押、搜查86起,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127万元,媒体曝光59人,司法拘留15人。2007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20件,同比上升25%,执结867件,执结率94%,执行到位金额2206万元,同比上升 46%,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打造诚信环境。凡重大执行活动,按照 “六个一”(一次党组会、一份文件、一套方案、一次接触、一次公告、一次动员)的工作思路,均由院长主持制定预案。凡重大疑难案件均由院领导包案,强制执行前包案领导必须给被执行人面对面做说服疏导工作,强制执行中必须深入现场,强制执行后必须不留后患。一年来,我院成功执结了涉及“两路”建设、“两违” 清理、城市建设、库区移民等案件35件,依法为恩施中等城市建设助力、为恩施人民百年美梦成真护航。尤其是在两次“司法强拆周”活动中,我们按照州市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工作安排,突出服务重点,集中全院力量,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部门配合下,依法、文明、有序执行,预列14案全部执结,拆除违章建筑14栋,收回违法占地11988平方米,无一名干警受伤、无一名当事人被拘留、无一名被执行人上访,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积极拓展调解范围,促进社会和谐。一是真诚调解筑和谐。在处理民商事纠纷中,我们坚持以诚心、耐心、细心取得当事人信任,把握好案件争议焦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激发当事人调解愿望。全年调解和经调解撤诉结案1547件,调撤率79%,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立案庭速裁组及芭蕉、龙凤法庭调撤率均超过85%,实现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的预期目标。二是宽严相济奏和谐。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不仅严格依法定罪量刑,还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耐心调解,让被害人得到及时赔偿。全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6件,调解结案26件,调解率 72%,为被害人落实经济赔偿款82.5万元。三是良性互动谋和谐。对“民告官”案件,在依法受理和审判的同时,注重协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协调处理行政案件28件,协调结案率61%。如,黄在渔将军遗属不服土地行政登记案,经我院多次协调后为其落实补偿款8万元,使这起倍受州市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争议圆满解决。四是执行疏导促和谐。全年共和解执结案件806件,和解率93%,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如,涉及施州大桥南片区改造和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腾退房屋系列案,我院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执行预案一次次反复宣讲政策、解读法律、分析利弊、厘清得失,最终促使14户全部自动履行。
  二、抓队伍,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市法院按照“一无两有三知四会”(一无:力保全院无一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两有:有先进典型、有后备干部;三知:知大政、知任务、知下情;四会:会电脑、会办案、会写作、会管理)的队伍建设目标,切实提升队伍素质。一是以廉政为纲。我们把廉洁司法放在全院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围绕“人、财、案”构建“三个机制”,即构建廉政教育机制,筑牢思想基础;构建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构建廉政责任机制,落实一岗双责。新一届领导班子共召开9次全院干警大会,第一次就专门讲廉政,强调市法院反腐倡廉的旗帜是鲜明的,态度是坚决的,对敢于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踏“红线”、踩“高压线”的人和事,决不心慈手软。日常工作中坚持教育在前,逢会必讲廉政,不厌其烦。审判管理中坚持对每一起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宣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用制度全程跟踪监控,促使全院上下紧绷廉政之弦不放松。2007年,我院随案发出监督卡6900份均无不廉反映,在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民意测评中法院执法执纪满意率达98%,全院无一名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或法律追究。二是以学习为本。在坚持周五下午学习制度的基础上,我院还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中层正职为成员的中心学习组,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一方面,扎实开展弘扬 “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和创建“满意工程”、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及时传达党委、人大和上级法院各种会议精神,促使干警知大政,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法院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另一方面,以《物权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等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专题开展业务辅导,让干警懂业务、会操作。2007年,我院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书记员有7名,过关人数居全州法院之首,创历史新高。在全州法院庭长培训结业闭卷考试中,我院参训庭长包揽前三名。16名法官一次性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晋级考试,全部晋升为高级法官。三是以活动为链。2007年初我们开展“机关大家建”活动,干警们就改进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等提出建议 105条,院党组已经采纳35条,并从中评出7条予以奖励。年中开展干警职工趣味运动会和“四进四讲”(进农户、讲帮扶,进校园、讲法制,进监所、讲廉政,进陵园、讲传统)活动,年末组织老同志外出学习考察,安排干警职工体检,增强了队伍凝聚力,激发了工作热情。四是以表率为先。院党组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按照“大事多商量、小事多体谅、工作尽力量、个人要自量”的做人处事原则,自觉维护领导班子整体权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 37次,人事、基建、重大开支等由集体研究决定,院长不签合同,不签发票,不经手现金,只作监督;在干部任用上按程序阳光操作,推行中层干部试用制,对拟提拔重用的先试用半年,然后再按程序考核、测评、报批;推行领导带头办案制,院领导全年参加审委会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74件,担任审判长审理诉讼案件5 件,办理执行案件31件,参与协调处理各类案件146件。
 
  三、抓为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司法关注民生,审判情系百姓。一是畅通立案渠道。继续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口述立案、诉讼引导、风险提示等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对赡养、扶养、抚养纠纷,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快捷有力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畅通信访渠道。我们以“院长接待日”为平台,按照“有理推定”接待来访,做到耐心倾听、答疑析理、宣讲法律、真情沟通、解决问题。全年共接待来访237人次,处理来信138件,办理交督办案件41件,已完全息诉息访40 件,息诉息访率98%。如,州中药材研究所申请执行杨秀平排除妨碍案,前后历时五年之久,双方当事人均多次上访,杨秀平因补偿款不足额,情绪更为激烈。我院主要领导接待后,协调相关部门现场重新丈量土地,补足差额,既促成了和解执结,又切实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畅通救助渠道。全年共为126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35.7万元。我们还先后从省高院、州法院、市政府、市民政局、保险公司等单位为当事人争取司法救助金、困难补贴款74 万元,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四、抓基层,规范人民法庭管理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是践行司法为民“关键的关键”,是树立司法形象“窗口的窗口”。一年来,我们采取领导精力下移、审判骨干下移、物质装备下移等方式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一是调整充实力量。我院通过人事调整,将院机关1名中层正职及3名刚通过司法考试的年轻人调到法庭担任正副庭长,充实了三岔办案组、沙地办案组、白果办案组的审判力量。二是规范经费管理。我们成立工作专班,对各法庭历史遗留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从院机关挤出资金39.9万元消化紧要债务,确保运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人民法庭公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办案需要,规范收支管理,建立激励机制,促使法庭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三是改善司法条件。在市、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基层组织的有力支持下,目前已有4个法庭搬入新楼办公,具有民族特色的白杨法庭审判综合楼即将动工,新塘法庭新址已经选定,新增办案用车5台全部优先调配给法庭使用。6个法庭都配齐了电脑、激光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院机关与各法庭实现了司法统计、执行信息的网络化管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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