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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流泪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0

   


    我不爱哭,从来不。我这种女人,有点小小的固执,有些大大的骄傲,还很忧郁–––我始终认为和喝咖啡太多有关系,虽然没有能够得到证实。我住在南方一个很美的小山城,这个地方叫湘西,据说曾经成群的土匪(我亲眼看见过遗留下来的土匪碉堡)在这里出没过。我对这个叫湘西的地方有着莫名的情愫,不管走到什么地方,这种思念都在血管里滚烫的流动,每个细胞都是为着这个有点破烂、有点颓废有点粗犷甚至还有点肮脏的地方而繁殖。这里的女人穿着自己用蜡染的土蓝色衣服,虽然褴偻也掩不住千般风情;这里的男人用缺了口的大碗喝酒,劣质的自酿米酒随着喉结的滚动热烫着美好的向往,虽然穷困却也拉不下豪放的笑声。虽然这不是我的家乡,我一样甘之若饴的贪婪呼吸这块土地的芳香。我爱湘西。

  可我也曾经痛恨过的,理由很简单,我买不到SPRIT和Madama Rei的衣服;找不到所谓资生堂和Dis-Moi Oui的化妆品,最糟糕的是要想喝上一杯Tennessee Mud和碳烧咖啡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每晚都在梦中回味这咖啡的醇香。我曾经试过有半年的时间每个月买两张机票跑到广州去购物,这仍然改变不了什么,因为不管怎样,我总是不可能为了一件黛安芬的胸衣而去预定两千块钱的往返机票----虽然我不缺钱。

  来到湘西,尤其走进湘西,你会觉得男人其实是最不可信任(当然,只是对一部分的男人来说)的动物,女人要学会特别的愚蠢(愚蠢的撒泼耍赖拎着老公的耳朵回家)或者特别的聪明(聪明的佯作不知坚守着家里的电视机)。因为每天晚上你的男人就可能跑到哪个角落里的理发店、美容厅甚至饭店做一些美其名曰‘洗花头’、‘喝花酒’的事情,在湘西这样的服务项目往往可以很轻易就找到。我虽然喜欢湘西,却和这方山水格格不入,我喜欢湘西人的质朴、善良,却也从来没有可以流泪的理由,除了饿极了的时候没有吃的例外----我性格坚韧,刀架在脖子上都可以倔强的咬着牙,却总是饿极就号啕大哭、摔跟头坐在地上就哭。我不认为这是缺点,这是我在工作多年后唯一保留的敢形于外的小小孩子气。

  我是从事新闻工作,却不是喜欢看新闻联播的那种另类人物,我自认为很出色,却没人要,湘西的男人喜欢逆来顺受只会端茶送水目不识丁的女人,想想要是找个女人竟然读完了两个本科、会几门外语、外加还是个绝对的泼辣角色,怎不仔细衡量一下自己可能会有的地位?!这个地方的男人读完高中就已经是高学历的了。我并不紧张,相反乐得清净,要知道男人这种动物有时候不好打发,我不能忍受曾几何时大雪纷飞的晚上有个男人可怜兮兮的抱着发蔫的玫瑰在窗外傻等,自己却抱着长毛绒线熊靠在温暖的床头看粤语长片-----总不能够因为可怜谁而去托付终生吧。

  我有过为数不多的男朋友,个个都比我大8岁以上(心理医生认为这很正常),个个优秀,如今他们都很健康的生活在地图上的角落,像散落的围棋子。我也一样。

  这段日子,我静静的品味‘人淡如菊’。没有特别开心的日子(当然,有一次给楼下小女孩吃了酒心巧克力看她醉了满院子跳舞那次例外),也没有什么值得自己伤心的事发生(除了一次老鼠咬烂了自己的长毛熊),我过得恬淡而张狂。

  每天嘻嘻哈哈的上班,高高兴兴的采访,无忧无虑的睡觉,为了社会主义的事业而不遗余力的奋斗和前进。有时候因为需要也会振臂高呼‘共产党万岁!’认识这个男人的时候,我有预感要发生什么事情,我绝对的相信自己的直觉,我甚至能够看见他眼睛里有些东西是为我而闪耀的。我想:这个男人爱上我了。可是,我却忽略了:这也许就是我灾难的开始。

  姑且称他狼狗吧-----我喜欢这样比喻他,他的野性和不循规蹈矩让我经常想起这个词。表面上他很老实、勤奋,只要松开他脖子上的束缚,他狼的本性肯定会让你看见蓝色的眼睛。我想,他和我一样都属于这个城市里少数不安分的因素之一。狼狗比我大了一轮,有个工作单位不错的老婆和一个乖巧的儿子,分别为36岁和8岁。我最初看见他的时候就闻到了同类的味道。那感觉不是丝丝缕缕的,就像海啸和山洪一样铺天盖地的涌来。他不会说动物的语言,也说不出甜言蜜语,甚至有时候会像孩子一样幼稚,会一晚上不睡觉看NBA还有莫名其妙的一些港台歌手的演唱会,对所有影视明星的认识比对我的还多,他和我一样是拿笔杆子的,可他的东西全是歌颂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好的,应该是、绝对是他眼睛里忽闪的光芒吸引了我----这是我唯一可以给自己的解释,也是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理由。

  我们相爱了。我没有分析自己的动机和他的动机,我甚至回忆不起太多的情节。爱是人类恒古不变的主题,我是女人,我不例外,虽然我爱的男人有个乖巧的8岁的孩子,可爱的本身并没有错。

  我找了很多可以原谅自己的理由,然后在一个初秋的夜晚很轻松的与他共舞。


  况且,我暂时喜欢他身上的气息胜于香奈儿5号。

  认识他的时候,夏天就要过去、秋天快来了,压抑了整整一个季节的燥热在彼此的眼神里融化成春了。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有点冷酷的女人,可以面对所有的男人无动于衷,当然,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少有感觉–––现代人把所有解释不了的一切统称‘感觉’。其实我也无从解释。我的野性在工作服下已经奄奄一息的时候,这个男人拯救了它,挽救了我,还有我的灵魂。

  偶然的机会,我借调到山顶的博物馆和他一起进行一个展厅的布置工作,这个地方远离喧嚣,远离都市,远离了所有现实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事情。我们因为时间的紧迫不得不在花园中漫步讨论工作事宜,他每天晚上偷偷的在拐角的地方吻我,拉着我的手陪我晒月亮,用很温柔的眼神长久的凝视我。我感觉就像这红尘俗世中的世外桃源。我们为了墙壁一张小小的贴纸位置而争吵,吵完了就一起呆在博物馆的角落啃面包,我们趴在地上一起用刀片刮瓷砖上污物,一起用剪刀自己裁减破烂的地毯,一起因为失败和成功喜怒哀乐着。只要几分钟的时间他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就会咬牙切齿地翻遍博物馆的所有角落跟着他溜小跑做这个、做那个。我们像极了正负两极的磁铁,甩都甩不掉相爱的感觉。我在怀疑是不是老天爷刻意地这样安排。来安抚我漂泊多年未曾停息的脚步?

  我大咧惯了,这些琐碎到连一个贴纸都自己动手的工作我是无论如何都发挥不了耐性的。没有耐性就会烦躁,烦就会争吵,争吵的结果总是他嬉皮笑脸的连哄带骗。没有汽车的喇叭声,就算有声音,也是我任性的在‘嗷嗷’乱叫;没有电话铃的响促,就算传呼机会响手机都识趣的没有信号;没有不安好心人的异样眼神,就算有些个眼神,那也是我们彼此深情的对望。山上一日,人间十年,一个月的时间在我们还没惊醒的时候转眼消逝了,我带着精灵般的快乐回到了凡间。他又重新小心的担任着丈夫、爸爸、情人的角色。

  改变的只是环境----我因为离开‘天上’的缘故而顾虑,但顾虑却多余。

  他在每天大门内外人员出入最少的时候出现,用最笨拙的方法对待我;拿帮我提水这样的劳动来献殷勤;趴在地板上就替我清洁房间;用满是胡子渣的下巴吻我的唇;在阳光最灿烂的正午和我做爱……,我总是顺着明亮的光线,忍不住想要摩挲他下巴的胡子渣。

  我以为我可以不去要求什么的,因为我知道他的女人和他的孩子,而我充其量只是他生命主旋律中的一个小小的不规矩的高调,就好象合唱团唱高调的时候有人跑调唱低调,影响不了整个的效果,也不伤大雅。而我显然并不会因为一个已婚的男人去伤心、彷徨和失意。我就是我,水泼不进,金刚之躯。我永远明白游戏的规则,我知道这种关系的前提。他虽然会说承诺之类的语言,可说过之后仍然来去如风,如果不是肌肤上的温度还在,我不能肯定一切是否幻觉,至于承诺嘛–––男人在激情的时候总是说话不经过大脑皮层。女人又偏偏是种容易哄的动物。

  日子过了很久,我知道了很多东西,例如他晚上经常把他老婆一脚踹到床下和他结婚后几次三番的艳遇诸如此类,而我,应该也只是他婚姻生活无味时的刺激,就好像马天尼。我应该不会是男人背后的女人,可是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自己变了,在不受自己控制的情况下不由自主的变了。我穿他喜欢看的衣服,往往自己的喜好和他的喜好相反,于是,我曾钟情不已的服装全部的压在了箱底了,剪了他喜欢的发型,却在镜子面前始终不解这样的脑袋顶着这样的发型究竟是不是自己的?我在流浪的日子里学会了做菜,可只要口袋里有钞票就绝对不会沾染一点油烟的味道,在独自能够忍受的前提下,甚至宁愿扎紧腰带也不会拿起锅铲,就因为他一句‘肚子饿了,可是不想出去吃’就围着菜市场和灶台转了整整的一个下午。从开始不主动找他到闲下来就给他的传呼机发短讯,从天天的交朋过友到最后像个怨妇一样幽怨地等待着走廊上熟悉的脚步声来临,等待着让我窒息的拥抱来临。等他来看我为他而光洁的容颜。他每天中午就从办公室跑掉,抱着我呆在房子里,哪怕仅仅就是傻傻的看我敲计算机键盘。每天晚上1、2点准时给我打电话,用小的不能再小的声音在电话里和我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的用缠绕的电话线缠绵。磁性的声音亲近又遥远。

  我没有想到过争取什么改变什么,我想,他应该有着和我一样的初衷,我们都是成年人,我们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明白什么是不应该做的,甚至大家都知道哪怕有一天不得不分手的时候,我们都会是微笑着吻别或者彬彬有礼握手说再见。我会感伤,会怀念,会一如既往的等待,但是那一切一定是淡淡的,淡到一杯咖啡就可以冲淡。

  一个没有任何特别心情也没有异样的周未清晨,我慵懒的窝在被窝里(他总是在这个时候说我像极了猫,还总是猫咪长、猫咪短的叫唤我)突然想到他。然后就根深蒂固甩不掉他的影子。我抱着枕头,想与睡眠约会,却隐隐感觉枕畔他留下的香烟的味道;我听CD,可打开音响,那本试音碟偏偏是他追我时送我的礼物,就在这个没有什么异样又有点异样的周未清晨,我在这一瞬间再也不能忍受醒来的时候没有胡子扎我的脸,没有他如雷的鼾声和温暖的臂弯,听不见熟悉的声音对我说:

           ––––“亲爱的猫咪,早安”

  就在这一瞬间,我想他每天对着我说早安、晚安;突然间,我想枕着他的胳膊入眠;突然间,我想喂他吃早餐。

  这不是突然间,不是。这是好长的日子里潜移默化的感情终于开始在血管里膨胀,就好象积蓄了多少个世纪的能量的火山,就要喷出滚烫的岩浆。上帝啊、主啊、圣母玛利亚、观世音菩萨求求你们救救我!我的苛求----我的以纯情为底线的对爱情的苛求,完美到飘忽,飘忽得就像在这个世纪与他相拥的短暂。飘忽得我们都担负不住这早安、晚安的承诺。

  谁也没有救我,我不愿承认的感情像火山一样堆积到极限,然后爆发了-----就在这个没什么特别的清晨,阳光照在我有些苍白的脸上,咖啡淡而无味。有些东西堵在喉头,我呜咽着想说些什么、想吼叫出来,想流一滴眼泪,却绝望的发不出任何的声音,除了心底深处最强烈的呐喊和几乎快要爆炸在血管里爱的因子。充斥在这个没有香烟没有胡子渣和没有拥抱的清晨。

  我几乎很快适应了,他本来就让我不能不爱、不可不爱,我遍寻不获叛离感觉的理由!当我终于服输一样的肯定自己爱上他的时候,当我终于像个小女人背叛自己的初衷思念他并且知道自己在劫难逃的时候,我反而轻松了,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终于又像猫一样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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