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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意见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10-5

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委、办、局(行、社、司):
  双柏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是我县各级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对推行网上政务公开、加强对外宣传、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的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及时得到更新并体现出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为做好我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双柏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内容报送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
  双柏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内容报送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双柏县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内容由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从全县的大局出发,从服务于民的宗旨出发,积极报送信息,促进我县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按照信息公开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报送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强化服务,便民利民。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出发,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信息报送范围
  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当主动报送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依照以上四条基本要求的规定,各级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确定主动报送公开的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报送下列信息:
  (一)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和领导讲话、召开的重大会议信息;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投资环境、招商项目及优惠政策,投资环境和渠道;
  (六)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二)气象、地震、空气质量和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信息;
  (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十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十六)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十七)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十九)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十)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二十一)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二十二)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二十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二十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的事项。
不能报送公开的信息: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送政府网站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站信息报送工作,确定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1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并于2007年9月20日前将信息报送联系人名单(附后)用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信息报送范围,对本乡镇、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合理的信息报送机制。属于主动报送公开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报送;紧急通知、公告、公示、便民告示等应在发布当日报送;新闻类信息由县广电局配合,于每周二上午11:30前报送上周的“双柏要闻”到县委宣传部,由县委宣传部审核把关后,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发布。
  (三)凡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审核件由原单位保存。信息一旦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上报,即认为委托县政府办通过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发布。
  (四)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信息报送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用电子邮件报送,接入政务网的单位用政务网对外办公邮箱报送,接入互联网的用指定的互联网邮箱报送(信息报送邮箱见附表);二是用存储设备报送,报送信息时要同时报送经领导审签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五)报送信息的文档格式要求为Word文件(.doc)或文本文件(.txt),图片信息应为jpg或gif格式。
  (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报送邮箱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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