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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部分单位整风运动整改措施
1、实行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热情接待。
2、推行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对能够即办的事项当场办理,对因政策规定或其他原因不能办理的,在3个工作日内说明原因。
3、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立即办理;对一般信访件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疑难信访件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4、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在交通办证大厅通过张贴公告、设立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运输经营业务办证程序、收费情况、有关条例、办证指南、交通概况等,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
二、全面服务发展
1、推进和深化交通投融资和经营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引导民营资本有序进入交通行业,允许民间资本参股投资建设和经营交通基础设施。
2、运输企业所属客运车辆在本市辖区违章被交通部门查处的,改为对企业法人实施处罚,不当场处罚,减少车辆和旅客途中停留时间。
3、对持有江苏省交通厅、农林厅、扶贫办、公安厅联合制发的“绿色通道”通行证整车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在经过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免费通行。
4、对“安全诚信船舶”可免24个月安全例行检查。
三、提高办事效率
1、对符合规定者,船舶登记换证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
2、船员证书遗失申请补发,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3、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辖区内48小时内、辖区外在约定时间内到达预约的检验地点。经检验合格的船舶,在2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发证。
4、定期举办船员培训班。船员考试成绩在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对外公布。
5、申请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的,运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核完毕,经批准后,5日内办理《经营许可证》。
6、客运管理工作中,办理车辆更型,班次、线路走向调整,只要符合客运行业要求,3日内给予审批。
7、为方便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书,在交通办证大厅设立报名点,1日内完成审批,并迅速申报筹办培训班,考核合格者,5日内发证。
8、车辆营运证、经营许可证因丢失申请补领的,在全省网上稽查开通后,取消媒体公告程序,在2个工作日内补发。
四、强化便民措施
1、编印服务指南,宣传交通法规,公布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联系方式等,在窗口单位、办事部门免费提供,方便办事群众。
2、增加征收窗口和设备,方便车主缴纳汽车养路费;升级养路费征收管理系统,方便运输经营者缴纳运输规费。
3、开通地方海事报警短号码“12395”和运政投诉电话号码“4886077”。强化内河水上快速反应和打击违法、违章行为机制。加大打击“黑车”力度,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4、公民可以个人名义申办船员适任证书、专业培训合格证和特殊培训合格证,申领《船员服务薄》等。
5、对拥有20辆以上营运车辆的客货运企业年审,运管部门上门办理有关手续。
6、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
投诉电话∶4830546。
12、靖江市物价局
一、强化价格管理。 出台农资价格监管措施、疏导农村自来水价格矛盾,实施教育“一费制”制度,严格审核商品房价格,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二、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教育、医疗、反价格欺诈等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构筑价格信用平台,做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利益的卫士。
三、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四百”(“走百企、访百户、问百计、释百疑”)活动,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完善听证制度,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坚持民主决策。依法执行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听取听证代表意见。进一步完善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和价格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推行价格违法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加大价格举报工作力度,确保价格违法举报电话12358全天候开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完善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价格审批与执法的办理程序、政策依据、办结时限;完善涉农、涉企收费及价格政策公示制度;推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公示制度。
六、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要求的, 自正式受理书面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重要项目监审、听证程序时间)内办结;需要上级机关审批或需要其他部门会办的事项,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机关审核工作。
七、加强价格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靖江物价》及时宣传价格(收费)政策、工作动态。
八、坚持优质服务。价格审批、案件审理、价格认证、价格监测等业务工作必须精益求精,确保质量,避免疏漏,杜绝重大差错。实行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九、坚持廉洁从政。局领导与各科室签订“作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强化督查。严格价格工作纪律,加强行政监督和效能监察。
13、泰州市靖江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加大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继续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和基层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针对性抽验,重点针对急救药品、常用药品、假劣药品发生频率高的品种开展药品快检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加大药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的宣传力度。举办培训班、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药械管理法规和安全用药知识,切实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业务受理“一站式”窗口,将与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各类规定,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四、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履行公开向社会承诺的事项,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一次明”。
五、严格执行“十项规定”:(1)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和酒后执法;(2)严禁着药监制服到娱乐场所参加非公务活动;(3)严禁接受管理相对人的钱物及安排的可能对公正执法公务有影响的消费活动;(4)严禁到管理相对人处报销应由本人、家属或子女支付的费用;(5)严禁参加赌博和色情活动;(6)严禁违反服务承诺,严禁办人情、关系证照;(7)严禁违反《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不泄露秘密干扰执法或包庇纵容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8)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截留、挪用、私分规费和罚没财物;(9)严禁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监管相对人和服务对象推销商品;(10)严禁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和假的药品检验报告书。
六、大力推行五条便民措施:(1)凡是涉及行政初审的事项,一律将初审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及具体责任人等,通过上墙、上网、发布办事指南等形式予公布;(2)建立严格、规范的受理初审登记制度,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受理的审批事项;(3)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高服务效能;(4)实行AB角制,某岗人员因故不在岗时,必须安排其他同志及时替代;(5)对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必要的休息设施和饮水工具。
七、进一步优化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凡是法律法规中没有处罚依据的,不得处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允许行政相对人大胆试验和创新。
八、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信访接待日制度,公布稽查打假和机关作风建设投诉举报电话。稽查打假举报电话:4869111,信访举报、作风建设投诉电话:4862905。
14、靖江市卫生局
一、全面发展卫生事业
1、加快卫生改革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医疗机构改革工作。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依法管理”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医院运行机制。
2、加大卫技人才建设。做好人才资源的预测和规划,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采取优惠政策,积极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努力创造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通过竞争上岗和岗上竞争,选拔优秀中青年人才担任学科专科带头人,为我市卫生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及学科基础。
3、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办好农村五件实事意见精神,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筹资到位、管理到位,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增强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4、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开展综合性卫生执法。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管理,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违规医疗广告,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的整治,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有效监督、高效便民。
二、改进工作作风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内部管理、决策行为、文明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机关工作人员、卫生监督执法、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违诺追究制。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安排2天以上时间不定期到联系点了解情况,对薄弱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帮扶,对困难单位制订全方位帮扶计划,加大帮扶力度。
3、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卫生局和各科室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公开审批项目的名称、受理部门、审批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及要求。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建设。
4、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每个接待日安排一名局领导接访,接访的领导负责协调处理当日发生的信访及群众来访事项,遇有重大信访问题会同分管领导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会办解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确保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三、加强行风建设
1、服务规范。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务行为规范,明确职责。服务“窗口”有岗位规范。服务人员佩带胸卡,仪表端正,语言文明,纪律严明。
2、服务质量。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落实便民措施,解决好住院病人吃饭难、上厕所难、洗澡难的突出问题。抓好“窗口”建设,消除“三长一短”现象。推行门诊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无推诿病人现象。
3、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医务公开,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查询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
4、药械招标。健全和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大中型医疗器械实行集中招标采购,杜绝药械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举报投诉电话:4809600。
15、靖江市供电公司
一、开通供电服务“绿色通道”。 为服务沿江开发和适应建立优质服务常态运行机制的要求,在供电营业厅设立供电服务“绿色通道”办公室, 明确工作标准,建立客户经理制度,全面负责沿江开发客户用电工程的业务接洽和协调客户用电业务整个流程的流转。
二、进一步抓好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沿江开发区电网规划的研究,科学预测电网需求总量和布局,加大电网建设投入,加快电网建设步伐,不断满足地方经济发展需求。
三、推行供电服务承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告查实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