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 门 文 章

相关广告

最 新 资 讯

热 门 资 讯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D公文网 >> 公文写作 >> 合同范本 >> 招标合同 >> 正文
站内文章搜索: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1

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 

[1] [2] [3] [4] 下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来源于免费我爱D公文网。欢迎阅读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上一页  [1] [2] [3] [4] 

上一页  [1] [2] [3] [4] [5] 

文章 写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我爱D公文网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