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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乡科级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8-20
第一,“漂”。主要是指工作作风漂浮,缺乏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浮于表面。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负责任。对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工作持应付态度,不认真思考,不积极贯彻,不采取措施,遇到困难就“躲、绕、推”,将大部分精力用在了担心待遇能否到位、忧患个人升迁去留等问题上。二是不坚守岗位。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干部工作重心由收粮催税转移到发展经济、抓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农民群众上来,但有些干部思想上还未转换过来,在新农村建设中不知干什么、怎么干。有些乡镇干部多半时间呆在县城,“周一迟迟不上班,周五早早就下班,中间还要在县城住两天”,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呆在县城搞“遥控指挥”,其他干部跟着效仿,导致有的乡镇在正常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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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乱”。一是索拿卡要。少数单位干部,不讲职业道德,缺乏服务意识,利用部门权威或职务特性捞取个人利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少数单位把经济指标任务作为责任制考核的重点,任务到股室、到个人,引发干部乱收乱罚,社会反响非常大。二是违规乱纪。个人重大事项不报告,顶风行事,请客纳礼、赈酒风屡禁不止,部分干部经常反映,工资还不够吃酒的人情,涨工资涨不过人情酒的标准。三是乱支乱补。少数单位不从工作需要出发,超标准接待,一次几百上千元,甚至几千元,接待地点从食堂移到外面餐馆,从小酒店移到大宾馆,从乡镇移到县城,从县城移到市里,大大超出了单位的承受能力。个别单位内部变相以各种名义乱发补助,造成单位与单位之间、股室与股室之间福利收入反差大,干部互相攀比,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四是作风糜乱。个别干部生活作风不检点,忘记了做人的最起码的标准,泡“三陪”找情人,寻求刺激,有的甚至破坏别人家庭,社会影响极大。
第四,“散”。一是干部管理散。对干部要求不严格,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约束力小,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制定的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干部进出自由,外出一天、两天、甚至上十天半月,单位、上级机关不知去向,事后也不加以追究。公务员违规从事第三产业,或给娱乐场所充当后台,单位主要领导争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二是个别班子散。少数班子内部不团结,缺乏凝聚力,特别是个别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貌合神离,相互闹意见,使得其他班子成员无所适从,整个班子难以形成合力。有些领导干部找不准自己的位置,不是踏踏实实工作,而是成天找岔子,拆台子,搬弄是非。部分乡镇班子成员畏难压头,思调思迁,工作积极性不高,班子战斗力不强。有些单位缺乏民主意识,民主生活会一年都不开一次,大事不研究、不讨论,检查时乱作纪录应付了事。少数单位“一把手”主观意识过强,搞“一言堂”,其他班子成员极为反感。三是工作调度散。有些单位工作无明确思路,无发展举措,“泥巴萝卜吃一截揩一截”,有的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置若罔闻,不积极落实。如今年县里召开水利工作会议后,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行动迟缓,有的甚至毫无动静。又如从近段稳定工作来看,个人单位既不传达县里召开的会议精神,又不对包保对象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后导致上访人员到了北京、长沙还不知晓。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加强乡科级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一、加强学习培训。按照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和市委创建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加大干部学习培训力度,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用5年的时间对全县干部进行一次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轮训;切实推进继续教育,凡40岁以下没有专科学历的国家公务员,45岁以下没有本科学历的科级干部,要进行相应的学历培训;每两年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考试,凡考试不及格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两年内不提拔重用,连续两次考试不及格的,调整出领导班子。
二、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用制度规范干部行为。一是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凡涉及上级精神的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工作安排;财务收支计划及重大财务开支;编制、机构的增减及人员的调动、任免、奖惩;行政审批权限、程序、时限的变化;固定资产添置、变卖;基建工程承包以及半数班子成员认为需要提交集体研究的事项等重要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研究,由多数成员形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决定。二是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事前向组织报告或审批:①个人及家庭修建、买卖房屋;②本人结婚、离婚;③党员、干部因公(私)出国(境);④配偶及子女出国(境)旅游、留学、定居;⑤各种公务活动中接受馈赠、礼金、礼券和贵重礼物;⑥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⑦其他需要报告或审批的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向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报告,其他干部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应对个人报告的事项认真研究,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的,应予制止。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采取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办法,对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党政一把手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的有效监督。四是干部现实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定期召开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计生、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现实问题联席会议,收集干部现实综合表现等方面的反映,对核查属实的问题,及时处理。五是谈话教育制度。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干部进行谈话教育。①不认真执行上级决定、指示的;②班子运行出现较大问题的;③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教不严的;④出现群众反响比较强烈等其他问题的。六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乡镇和县直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单位内部的政务公开主要是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的公开;面向社会的政务公开主要是指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
三、重申十条纪律。全县干部要严格遵守以下十条纪律:(1)不准拒不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决议;(2)不准搞“一言堂”,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3)不准“跑官要官”,搞“非组织活动”;(4)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5)不准放纵行为,生活作风腐化;(6)不准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7)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8)不准借婚丧嫁娶、生日宴请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9)不准公款挥霍浪费;(10)不准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
四、倡导五种作风。一是倡导求真务实之风。每名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时刻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和贪图虚名、劳民伤财的形式主义。二是倡导开拓进取之风。要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善于在工作中不断学人之长,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做法,不断创新思路,积极进取,努力开拓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三是倡导民主团结之风。各级各单位党组织特别是单位“一把手”,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对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必须维护决定决议,反对阳奉阴违。四是倡导敬业奉献之风。要通过坚持“两个务必”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勤俭创业意识,使每名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爱岗敬业的工作理念,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五是倡导廉洁自律之风。每名党员干部要经常对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认真检查反省自己,自觉增强律己意识,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警钟长鸣,永葆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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