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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互动”观念初探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1

  【内容摘要】 本文就“互动”观念产生的根源、“互动”观念下的应用形式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对技巧的互动与观念的互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互动”观念 互动电视 技巧的“互动” 观念的“互动”
  20世纪80年代流行起来的一句用语——“沙发里的土豆”形象地描述了那种逃避人际交往、整天埋在沙发里、在电视机前打发日子的人。而今,我们不得不承认在这个信息时代,不加选择的“沙发土豆”越来越少了,人们需要快乐、刺激、实用,而更重要的是——需要演给自己看的电视!近年来,因特网作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已经登堂入室了,而它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互动。陆地在《美国在线兼并时代华纳的启示》⑴一文中写道:“由于因特网对传统产业的整合是由数字技术的革命引起的,并不具有政治的或者意识形态的特性色彩,因而具有无差别的普遍性意义。即是说,在发达国家发生的这场由信息技术引发的传播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迟早也会在中国发生。这就意味着中国电视业被因特网整合、收编,也不无可能,甚至已不太遥远。”也许这番预言有些“危言耸听”,但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第四媒体的崛起给电视提了个醒,要与网络竞争、拓展电视媒体的生存空间,就需要在“互动”上下工夫。
  一、理解“互动”
  “互动”是“积极的,能起作用的,现行的”。近年来由于网络媒体的迅猛发展,“互动”这个词也随之热了起来。实际上,很多人使用的只是“互动”的一部分含义,或者是在现代语言环境中延伸出来的意义。从对“互动”一词在语源和语意上的追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互动”是随着现代电子计算机科技的发展而形成的。从抽象层面上来讲,“互动”就是发生在两者之间的行为或行为的可能;而具体地来说,“互动”已经由一种计算机程序语言发展成为电视娱乐的一种形式,它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够影响电视屏幕上发生的事件。
  理论上当信息由传播者出发,单向地流往受传者时是没有形成“互动”;只有当受传者在接受了传播者发出的信息后,作出反应,并反馈(回传)给传播者时,这个信息的回路才得以形成。可见,“互动”产生的首要条件就是在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形成一个信息流动的回路。此外,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决不仅仅是交流沟通的关系,而是一种更为即时的反馈,它尽可能多地让观众参与到节目中间,并尽量多地使观众获得“内容主权”以便对电视节目产生影响作用。
  二、“互动”观念产生的根源
  所谓“观念”是思想意识或者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有时指表象)(2)。要理解“互动”观念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就需要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来进行考察。
  1.心理动因
  受众是否具有“主动”的心理需求,是“互动”能否成立的心理动因。长期以来,人们都直觉地认为看电视是一个消极接受的过程,这个行为的认知卷入程度很低。在理论界,反应性理论一派认为观看电视是一种消极被动的活动,观众的意图、计划、策略以及选择性在观看电视时很少起作用;而主动性理论一派则认为观看电视是一种主动的认知活动,它是观众、节目以及观看情境之间的一种主动的认识转换过程。结果是后者占据了上峰。后者通过研究脑电波入手,观察人脑的电活动与看电视之间的关系。最终证明了,“看电视和阅读相比,前者并不比后者在认知程度上被卷入的程度降低,就是说,看电视也是一个积极的认知过程”(3)。
  事实上,受众对媒介信息的认知是主动与被动的辩证统一。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的主体意识也日益增强,受众认知的主动性和被动性的比例发生了变化,而主体趋势是从被动性向主动性发展。此外,互联网上的交互式传播方式对人们的认知活动趋向主动性方面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在网上任何人都有可能参与到传播系统中来成为信息的主角,从而适应了现代人崇尚自主、渴望参与的心理要求。现代人的这种心理要求也同样反映在电视传播中间。
  2.技术动因
  “电视”——“Television”来自希腊语,意思是“从远处看”,电视的诞生正是源于“能使处于甲地的物体在任意一处乙地被看到”的设想。在电视从无线到有线,从黑白到彩色,从直播到录播再到直播的发展道路上,每一个前进的步伐都伴随着技术的完美配合。中国的广播电视技术也正逐渐与国际靠拢。当“互动电视”的风潮在欧洲、美国等地掀起时,中国也不甘示弱。现在,基于有线电视的网络双向改造已经在中国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了。2000年,国家级基础骨干网络一期工程提前完成,共建设国家级基础干线网22950公里,连接了24个省(市、自治区),从而将全国70%左右的用户连接入了一个大网,为多种增值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中央电视台也于2001年11月成立了“互动电视组”,九运会和冬奥会的某些赛事已经实现了“互动”播出。当技术与观念在现实中相互渗透、融合时,“互动”已经离我们不远了!
  3.美学动因
  接受美学的重要贡献是对读者主体意识的充分承认,在这一点上,电视传播中对受众主体意识的认识过程可谓与之“心有戚戚”。正如美国学者戴安娜·克兰所说,“接受理论修正了对于大众文化理论来说至关重要的心灵操纵假说——文本意识形态含义被公众不加质疑地接受。公众成员没有被概念化为文化的傀儡,而是被概念化为能够重新阐释主导意识形态话语以满足自身需要的积极主体。”(4)观众主体意识的增强,使得他们对电视传播的期待趋向多样化、复杂化。现代传播者也越来越意识到观众的积极、主动的收视与其期待视野能否兑现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只有观众自觉地、主动地接受,电视节目的意义和价值才能实现。电视传播的价值实现是由传受双方共同创作完成的。在文学作品中,作者的创作与读者的“再创造”这两个创作过程是相对独立和完整的。而电视传播的价值实现中,这两个创作过程却是可以同时进行的,它们互为因果、循环往复。国内有些学者将其命名为“期待介入”,“指的是电视观众在电视节目创造过程中完全处于主动地位,由于电视观众的介入,极大地影响着电视节目的创制及传播效果的情形。”(5)事实上,这里所说的受众完全处于主动的地位,并不是一种绝对意义上的“主动”,因为传播价值的形成是传受双方相互作用的产物,即是一种“互动”的结果。
  4.经济动因
  在经济上,把观众作为电视业的中心,表面上看来是“以人为本”的传播理念的体现,其实也是消费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消费社会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一个根本区别就在于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行为是最重要的社会行为。而这一切,又都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所以收视率才成为了电视节目的一道生命线。正如喻国明教授所形容的那样:“‘传播’一词很容易使人以为它是单方面付出的一种行为——像阳光一样,只是给予,没有回收。其实,它一直是带着一根看不见的‘倒钩刺’的。它所回收的就是受众的注意力。”(6)
  2002年2月《世界广播电视参考》杂志的《国际传播环境的新变化》一文中,分析总结了当今国外受众的信息消费特征:一是受众的主动选择性大大提高,二是受众对媒介的需求结构发生变化。主要表现为:“个性化信息为主,一般性公共信息为辅”、“对付费的信息服务和节目的需求逐步上升”、“通过媒介传播个人思想、观点的意识越来越强;通过媒介及其特定信息服务渠道履行知察权或知情权的意识越来越强;要求媒介对受众开放,积极参与节目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的意识越来越强。”等等。尽管这是作者总结的当今国外受众的信息消费特征,但其实这些特征在我国的一些发展较快的大城市中也同样存在,而且随着我国传媒事业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这些消费特征在不久的将来也会在我国受众中间出现并普及。
  5.社会文化动因
  “互动”作为一种观念来说,它的产生与社会文化背景及其对人们的思想意识产生的影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印刷时代下的媒体地位来源于对文化的垄断。在这一时期,媒体与受众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文化的掌握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媒体承载着启蒙的责任。于是,媒体本身就蕴涵着对文化的占有。随着这一意识,媒体积累下了被人们承认的话语权力,具有文化上的霸权地位。而到了电视媒体的时代,媒体的这种地位却遭到了挑战。电视对观众的文化层次要求不高,只要具备最基础的生理机能都能接受电视所传递的信息。于是电视实现了对媒体的信息垄断的颠覆,因而电视媒体并不蕴涵着印刷媒体所具有的文化权力,而更多的是一个话语的平台,为各种文化的交融创造交流的机会。在电视媒体的时代,媒体与受众之间的区别也不再是过去的文化人与非文化人之间的区别而仅仅是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区别。媒体本身不再蕴涵着启蒙的作用,于是观众对媒体的景仰也必然随之消退。人们开始把媒体视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再是神圣的。
  当代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人们的价值观转变的同时,社会心理和社会行为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和更新。人们具有了更多的社会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以及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自主权的要求也在进一步强化。而就电视文化的社会审美取向来说,也呈现出“由一元向多元、由单纯教化模式向自主选择的消费模式、由社会活动空间向私人娱乐空间的转换”(7)。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观众通过媒体来反映自己的思想也显得十分自然。观众与媒体互动关系的产生,首先就产自于观众与媒体之间的平等关系得以产生。而这种平等,是直到电视时代才出现的。
  电视观念的变革除了要受到社会生活环境变革和社会文化观念的冲击与影响之外,其自身也必然会进行着观念的变革。“尽管与物质层面的变革相比,观念层面的变革要艰难、缓慢得多,但物质层面与制度层面的变革,终究要极大地刺激、影响着观念层面的变革。而影视一旦在观念层面发生剧变,势必极大地反作用于影视的物质层面与制度层面,使其相应发生剧变。”(8)
  三、“互动”观念下的应用形式
  “互动”是依赖现代科技实现即时信息交流的传播活动,“互动”是观众通过使用媒介获得“内容主权”的手段,而“互动”作为一种观念则是对于观众主体地位的确立,这种主体性在浅层次上表现为观众对于电视节目的个性化需求,在深层次上则体现为实现观众对于节目的主导权利。
  1.互动电视——个性化需求的范例
  互动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电视娱乐和信息服务形式,可以说是一个极佳的个性化需求的范例。它将使被动的电视收看体验变成真正的交互式体验,在接收复杂的用户命令的同时,可以按照观众的要求提供多种形式的媒体内容:
  互动节目向导,也称为电子节目向导;
  点播电视,可提供储存在头端视频服务器里的电影和其他节目;
  通过电视实现互联网功能,包括电子邮件和网络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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