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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贡献及走向偏狭之原因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1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是邓小平理论的根本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前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改革开放以来在前进中遇到的一些困惑,归根到底都在于对这个问题没有完全搞清楚”(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政治报告。)。毛泽东在这个问题上也进行一些探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关于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的认识。毛泽东在建国初期及五、六十年代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就有过不少论述。主要体现在1958年毛泽东号召广大干部学习《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教科书时,由他口述,经其他同志整理的《读书笔记》及一些其它个别论述之中。这些论述,已经构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雏形,这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重要贡献。60年代后期,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逐渐淡化。到70年代,他把按劳分配、货币交换等看成是与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研究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认识的贡献及走向偏狭之原因,对于今天我们坚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信念,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存在不存在商品经济,是探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问题的前提和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认为在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是不存在商品经济的。毛泽东突破了革命导师的论述,认为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是因为有其存在的客观条件。
早在建国之前毛泽东就主张利用商品货币关系,恢复国民经济,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份,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这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经济上必要的”(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13页。)。三大改造完成之后,毛泽东在《读书笔记》中指出:中国原来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比印度、巴西还落后。因此中国“很需再有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从这两段论述中可以看出,建国后,我国存在商品经济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太落后了,要利用商品经济进行发展,这种发展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很显然,中国太落后是我国存在商品经济的一个重要条件。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毛泽东虽然没有直接说明,但也有要在“很长一段时间”,一个发展“阶段”利用商品经济使中国改变落后面貌的想法。这方面的认识,毛泽东后来越来越明确。随着认识的提高,毛泽东在对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问题上,超过斯大林的认识。斯大林认为两种所有制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前提条件。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给干部讲解《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认为这个观点很不全面,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自然有可能存在。这样,他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存在的一般原因的认识就突破了斯大林的见解,也突破了他以前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提出了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商品经济的命题。更重要的是,毛泽东指出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生产不丰富,也就是生产力水平还不够高,商品经济还应该存在并要继续发展。这一点,对于我们今天进行改革开放,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中国太落后,生产力水平低,需要发展商品经济,而且还要大力发展,这种发展并不是盲目发展,而是有计划的,这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认识又一个重要贡献。
毛泽东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讲话时,从多方位多角度阐述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由产品生产到商品生产,再由商品生产到产品生产。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要使我们的路线、方针、计划符合客观存在的商品生产和价值法则,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他认为,通过商品交换既可以满足我国人民物质文化日益增长的需要,又可以换回等价物质,尽可能多生产商品,去交换东西,向全省交换,向全国交换,向全世界去交换,发展世界贸易。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这种大发展是有计划进行的。1959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有计划地进行的,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则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无政府状态地进行的。在这里毛泽东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象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认为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命题,但是,它的基本含义已表达出来。毛泽东能在五十年代末期就提出这种看法是很不容易的。而且还把公有制、商品经济有计划结合起来,这是毛泽东在阐述商品经济理论问题上的又一真知灼见。毛泽东是我党领导人中最早提出这种看法的。他的这种认识,为我党后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了理论依据。
社会主义存在商品经济,特别是我国还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必然在当时给人们提出一个问题,就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没有区别?毛泽东给这个问题明确回答,认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本质区别,并且认为商品经济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形态。同时,也批驳一些人害怕商品经济,主张取消商品经济的观点。
1958年在农村刮起“共产风”,搞“一平二调”,鼓吹要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严重危害。毛泽东批驳了陈伯达等要求在现阶段就废除商品生产,实行产品调拨的错误主张。指出这种主张实质上是要剥夺农民。在社会主义时期,废除商品是违背经济规律的,我们不能避开一切有积极意义的诸如商品、价值法则等经济范畴,而必须使用他们来为社会主义服务(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共党史大事年表》,1987年,第296页。)。毛泽东还指出,商品生产不但资本主义社会有,封建社会、奴隶社会也有,为什么社会主义社会有商品生产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他们没有弄清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他从商品经济的特殊性分析,认为: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是,已经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已经把资本家从商品流通中排挤出去,现在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人民公社,这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有本质差别的。他还指出,商品生产看它和哪个经济相联系就为哪个阶级服务。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联系。因此,它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服务,这正是它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区别之所在。毛泽东的这些论述,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商品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手段,间接的已把这个意思表达出来。在表达这个意思过程中,揭示出更深层次的问题,也就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是所有制问题。社会主义是公有制,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经济发展手段和哪个所有制相联系,就为哪个所有制经济发展服务。毛泽东的这一观点,对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对经济发展手段问题,都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毛泽东如此重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目的就象他自己所认为那样,社会主义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要利用商品生产为社会主义服务。第一,他认为,社会主义发展商品生产是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工具。利用这个工具,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认为只有资本家会搞商品生产,只有资本家才能发展商品生产,这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第二,他认为,要发展商品生产,要利用等价交换原则同农民打交道,这是农民唯一可以接受的手段。利用等价交换的商品交换原则,这是巩固工农联盟,团结五亿农民的重要手段。他说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我们还要利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来团结五亿农民。商品生产大发展,全国五亿农民就可以逐步富裕起来。鉴于在集体所有制经济究竟是扩大自然经济还是扩大商品经济问题上,有人主张搞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他明确指出这种主张是不对的,认为应当大力发展商品生产来团结五亿农民,要从城市里边拿工业品等价地和农民的粮食产品相交换。第三,他批评了斯大林关于只有生产资料是商品,消费资料不是商品的观点。认为在我国有些生产资料如拖拉机等都属于商品,从而发展了斯大林的思想。第四,提出了遵循价值规律,按价值规律发展办事的观点。毛泽东指出,价值法则要求我们对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实行无偿占有,违反了这一点,终究是不行的。1959年3月30日,他在批转山西省委的一个文件时说,平调的旧帐一般要算。算帐才能实行那个客观存在的价值法则。这个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他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毛泽东在这里肯定了价值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人们必须在这个大学校中学习它,掌握它,才能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任务。这四个方面,是毛泽东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所提出的,需要注意、研究的主要问题。
毛泽东上述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认识,看起来是零散的、初浅的,但要把这些论述前后联系起来看,已经形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雏形。他的某些观点,如社会生产力水平决定商品经济发展,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等观点,到改革二十年后、人们思想大解放的今天,也没有过时,对于发展市场经济有着重要的作用。
毛泽东对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虽然提出一些真知灼见,但是,后来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这些真知灼见没有坚持下去。究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走向偏狭之因素,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走向偏狭之本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其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批判机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中,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未来社会作过预测,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认识走向偏狭的理论原因。
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认为;“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0页。)。恩格斯明确论述说:“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页。)。列宁在十月革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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