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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与经济全球化

发表文章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08-6-21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国内外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站在什么高度、用什么方法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不一样的。一些西方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就是资本主义化,企图通过全球化,化掉已存在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资本主义一体化。也有学者认为,全球化不等于资本主义化,不等于西方化,全球化最终有利于社会主义。(参见孙显蔚,第21-23页)问题不在于对这些观点的简单肯定或否定,而在于从哲学角度如何给经济全球化定位、定性、定方向,即以什么根据确定之。本文认为马克思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理论和方法,特别是他的世界历史的理论和方法,是研究全球化问题的基本原则,而人类社会基本矛盾的发展状况及实现形式,则是思考上述问题的基本依据。 

 一  

   研究经济全球化的问题之一是确立它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位置,即所谓的定位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直接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相关。对于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与经济全球化的关系,学术界的看法并不一致。有些人把二者要么对立起来,要么等同起来。“等同”的观点认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和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一致的。“对立”的观点则认为,世界历史最终实现全人类的解放,而全球化不具备这样的客观条件。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值得讨论的地方。我们认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是确立经济全球化位置的基本原则。为此,有必要简单阐述一下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  

   纵观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可分为广、狭两个不同的层次:就广义而言,是特指人类整体的历史发展,是把各民族的历史作为人类整体的一部分而思考之;就狭义而言,是指人类历史从狭隘的、分散的、地域性历史向统一的各民族相互依存、相互制约、有机联系的整体发展的历史。在第二层意义上,马克思的世界历史含义和经济全球化在过程的推进上有一致的地方,但又不能等同。因为马克思把这段历史仍分为两个具体阶段。第二,马克思阐明了物质生产劳动实践是人类整体历史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由此出发,马克思揭示出:人类社会的发展从纵的关系讲是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从横的关系讲,是从狭隘的、分散的、地域性历史向统一的世界历史的转变。前者主要是从生产力发展的连续性角度考察,后者主要是从各民族交往活动的深入角度考察。马克思的深刻性,不仅在于他指出了世界历史发展的方向,还在于他的方法论原则。就是说,马克思是站在既有现实历史的维度上,揭示了世界历史的发展根据、动力和规律,揭示了世界历史的发展原则和历史性原则。第三,马克思站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高度,确立了以资本为主体的经济全球化在世界历史进程中的位置。马克思从两个层次分析全球化,并把它区分为两个阶段。所谓两个层次,一是生产力发展的层次,即从地域性向世界历史整体转变的基础是生产力发展和各民族交往活动的扩大;二是生产关系的层次,即从财富的生产和分配方式的角度探讨经济全球化的性质和主体。所谓两个阶段,一是以资本为主体的阶段,一是无产阶级作为“世界历史”的存在而形成的阶段。前者马克思是结合着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过程进行论述的。他探讨了资本的“文明作用”及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强调它“首次开创了世界历史”,但不能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历史。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历史是始于资本主义,完成于共产主义。因此,资产阶级开创的世界历史仅是马克思狭义世界历史的一个初始阶段,具体表现为以资本为主体的经济全球化,它担负着为“新社会”创造物质基础的历史使命。当然这一切又是在社会关系普遍异化的形式下进行的。从这个角度说,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与西方经济全球化理论描述了同一个过程,但是在对问题分析的立场方法及深刻程度上,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其一,角度不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概念是个历史观范畴,是站在世界历史发展的高度,运用发展原则和历史性原则审视经济全球化的内在矛盾,揭露其过渡的性质;而西方经济全球化理论仅从生产力发展角度界定经济全球化的内涵,不可能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揭示以资本为主体的全球化的内在矛盾及其暂时性。其二,二者的价值目标不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的价值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扬弃资本主义的共产主义;而西方经济全球化理论既看不到其过程中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也不可能找到被超越的根据,因而把经济全球化看作全球范围的资本主义一体化。其三,研究问题的原则不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内含着科学原则和价值原则的统一。一方面他从物质生产实践出发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他揭示规律的价值取向是探讨人类解放的途径和条件,特别是无产阶级解放的途径和条件。他站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评价不同历史时代对人类最终解放的意义。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则,他一方面把资本主义社会看作历史发展的合规律的结果,另一方面又把它视为人类向更高社会形态的过渡点;既充分肯定了资本主义对人类社会生产力(包括科学技术)所起的巨大作用,又深刻地批判了它完全颠倒人和物的关系,使人的世界深陷于物的奴役之中。离开价值原则,仅是对客观事实的指认和肯定,就会变成对当下现实的辩护。而西方全球化理论的倡导者不可能揭示社会发展的规律,最多是对当下现存的指认,而且是在维护私有制基础上对其资本运行规律的指认,因而是非批判、非历史的。其四,价值主体不同:马克思是从过程角度、从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出发,理解世界历史主体的变化。在世界历史的初始阶段资产阶级确实起了主角的作用,而扬弃初始阶段的主体则是无产阶级。而西方经济全球化理论的倡导者既然看不到以资本为主体的全球化的内在矛盾,也就始终把资产阶级作为世界历史的主体。其五,对世界历史过程的理解也不同:马克思不仅揭露了以资本为主体的经济全球化的内在矛盾,对资本造成的全面异化状态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生存发展的条件给予深刻的关注和同情,并探讨了资本被扬弃的根据和条件;而一些西方全球化理论的倡导者抹煞矛盾,把资本推行的全球化的过程看作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的乐园。因此,把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等同于西方的经济全球化理论、等同于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是不科学的。若是这样,在客观上就不能真正驾驭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并自觉地扬弃资本为主体的经济全球化。但是,如果看不到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历史的初始阶段,就不能自觉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就会失去发展自己的机遇。以上是我们与西方经济全球化理论倡导者的区别之一。  

二  

   尽管上文已经肯定,目前正在推进的经济全球化是以资本为主体的全球化,但这仍然是需要进一步论证的问题,即以什么为根据确定经济全球化的资本主义性质,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和载体如何划分。有学者明确指认经济全球化的主体是跨国公司,并把民族国家和跨国公司的矛盾看作当前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的主要矛盾,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马克思考察社会形态性质的思想已经为经济全球化性质的确立提供了基本原则。为了确定一个社会形态的性质,马克思提出了“普照之光”的思想:“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之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4页)就是说,不管一个社会有几种生产方式存在,但决定社会性质的只能是那种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正是根据这种“普照之光”的思想,马克思将16世纪以来尤其是18世纪后半期以来的许多西欧国家确定为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是以雇佣劳动制度为基础、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的的生产方式。在世界历史进程中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逐渐占据了统治地位,因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就成为这一时代的本质特征。值得探讨的是,目前推进的经济全球化的性质为什么是以资本为主体的全球化?原因在于经济全球化是世界范围内各民族生产力、生产关系交互作用的过程和产物,在这一过程中必有一种生产方式处于主导地位和起决定作用。因此,其性质只能从决定时代本质的生产方式中去寻找。从历史事实看,资本主义开创了世界历史,即资本主义的历史起源和经济全球化的起源是同一个过程。从经济全球化的动力讲,虽然生产力和科学技术为全球化提供了物质手段,但资本的生产方式和制度力量,是使科学技术服从资本的需要并推动经济全球化扩展的主要力量。资本为了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任何界限都表现为必须克服的限制。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征服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不管它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出现都是为了谋取更大的利润:“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任务是建立世界市场(至少是一个轮廓)和以这种市场为基础的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348页)这就揭示了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资本主义性质。  

   确立了经济全球化的性质以后,还要进一步探讨全球化的主体和载体。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全球化的主体和载体的区别只能由是否是决定全球化的性质、起决定作用的力量确定之。在全球化过程中起决定作用、处于主导地位并决定全球化性质的力量,就是全球化的主体,而这一主体借以实现的形式可称为全球化的载体。全球化的主体是资本,而跨国公司则是全球化的载体。跨国公司虽然可以跨国界组织生产和流通,但它本身是被决定的,是代表国际垄断资本的利益,执行国际垄断资本的职能。因此,跨国公司不是经济全球化的主体而是其载体。目前有学者把跨国公司当作全球化的主体,把跨国公司和民族国家的矛盾当作经济全球化的主要矛盾。这种观点值得商榷的地方在于:其一,颠倒了主体和载体的关系。因为决定全球化性质的只能是国际资本而不是跨国公司。其二,颠倒了本质和现象的关系。虽然跨国公司的跨国生产和经营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民族国家的利益,但这不是本质矛盾。跨国公司是跨国资本利益的代表,而民族国家是民族国家利益的代表,是民族国家政治、经济利益的最高和最终权力。因此,笼统地提跨国公司和民族国家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且不说这种提法不准确,它还只是停留在现象的层面。本质层次上的矛盾是跨国公司所代表的国际垄断资本的利益和第三世界民族国家所代表的利益之间的矛盾。其三,这种提法本身具有虚伪性和欺骗性。在以资本为主体的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的今天,民族国家主权的存在恰恰是全球化的前提,而且当民族利益以国家利益的形式出现时,国家主权不但不能削弱,相反还需要加强。第三世界国家正是靠民族国家主权的存在不断发展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把跨国公司与民族国家的矛盾当成主要矛盾,实际上是要用跨国公司去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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