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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主体的能动性与受动性

      【英文标题】Dynamic and the Static of Historical Subject

【内容提要】如何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这是近二十年来学术界探讨的一个重大问题。以往的研究大多从客体方面来理解,而忽视了从主体、从人的活动方面来阐释。只有从共时态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和历史发展的连续性与阶段性中把握历史主体的能动性和受动性,才能避免把社会历史规律绝对化、简单化和偶像化,才能理解社会历史规律是可以通过人类的实践活动创造、改变和消灭的。

【英文摘要】How to understand the subjectivity of social history hasbeen one of the major concerns among scholars in the past twodecades. Previous studies have been made from an objectiveperspective but failed to explore the law of social history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subject, the man. The articleillustrates that only by manipulating the dynamic and staticof historical subject which are embodied in the interactionbetween the subject and the object and in the continuity ofhistorical development, can we understand that the law ofsocial history can be created, changed and done away with byhuman practice.

【关 键 词】历史主体/能动性/受动性
Historical subjec t/dynamic/static

【 正 文 】
既然人的活动具有能动性、创造性和选择性,不仅能不断创造出新事物,而且能不断创造出自身发展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新的可能性,那么,如何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呢?或者说,社会历史规律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一种必然性、客观性,是否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呢?可以说,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教程中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们认为以往的理解虽然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又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那就是都没有从人及其活动去理解,没有从实践去理解,没有从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去理解,特别是没有把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结合起来理解。
离开人的实践活动来谈社会历史规律及其客观性,就会把社会历史规律看作是由外在于人的某种神秘力量创造的、在人的实践活动之前或之外预先存在的东西,等待人们去认识它、尊重它、符合它,按它办事。社会历史规律本质上是人的活动规律,它既在人的活动中制约人的活动,又在人的活动中体现自己。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人的活动的能动性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与现实的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是同一个问题,这两个方面只有在理论或逻辑上才是可以分开的,它们内在地统一于现实的人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实践活动。离开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选择性谈规律的客观性,必然陷入机械决定论和宿命论;离开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谈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和选择性,又必然陷入历史唯心论。
一、马克思在主体能动性受动性问题上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扬弃
在哲学史上,唯心主义片面强调从主体性方面来理解社会规律,如柏拉图把精神性的“理念”看作是事物的原因和决定者,把整个世界理解为一个从高级理念到低级理念层层制约、有序和谐的结构;康德提出“人为自然界立法”;黑格尔认为“理性统治世界,因而也统治了世界历史”。而旧唯物主义片面强调从客体性方面来研究社会规律,例如,费尔巴哈研究的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人”,“费尔巴哈承认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性,同时他承认……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是分不开的”;[1](P148 )霍尔巴赫认为“宇宙本身只不过是一条生生不已的原因和结果构成的链条。只要稍加思索,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我们所看见的一切都是必然的”[2](P595), 他还用人体内分子的运动来说明历史事件的发生。这样,唯心主义把社会历史引向无客体的主观主义,而旧唯物主义则把社会历史引向无主体的自然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它既克服了唯心主义片面强调主体能动性方面而忽视客观制约性方面的弊端,也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片面强调客观性而忽视主体能动性方面的弊端。它把历史主体的能动性和受动性两者统一起来,因而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作为自然存在物,特别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人一方面赋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是作为秉赋和能力、作为情欲在他身上存在的;另一方面,作为自然的、有形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人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3](P120 )现实的人的能动性是指人所特有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它包括意识的能动性和实践的能动性;现实的人的受动性是指人的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对客体、客观环境条件以及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依存性。能动性和受动性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只有把人理解为实践的存在物,才能理解人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也才能理解社会历史的客观规律性与主体能动性、创造性和选择性的关系。
现实的人是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人,而实践活动也就是主客体之间的双向运动过程。马克思也正是从人的对象性的活动——物质生产实践来说明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现实的人既是物质生产活动的能动承担者,又受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的制约。现实的人的活动既是受既定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制约的,又能够选择和创造新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3](P51)人既有能动性,又有受动性;人既是剧作者,又是剧中人。“这种观点表明:历史并不是作为‘产生于精神的精神’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有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数量的生产力总和,人和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在历史上形成的关系,都遇到有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 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由此可见,这种观点表明: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4](P43)
拉美特利把人当作一部机器,完全否认了人的能动性。费尔巴哈虽然以人本主义自居,也谈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他说:“自我是有形体的,这只是等于说:自我不仅是某种能动的东西,而且也是受动的东西”[5](P91),但他并不是从实践来说明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而只是从直观的感觉和敏感程度来说明人的能动性(以及人与动物的差别),从自然的方面、从人的肉体组织来说明人的受动性,不是“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而“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的人的活动”[6](P87),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体系的同时,把辩证法也简单地抛弃了,因而不能使唯物主义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而思辨的唯心主义哲学因其立足点不是“现实的人”,把人的活动看作是抽象地纯粹活动,他们只是抽象地发展了主体的能动性。
马克思、恩格斯“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惟一的人”[7](P349)。 他们的“现实的人”是有理性的实践的存在物,是对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无人身的自我意识”和费尔巴哈作为自然存在物的“现实的人”二者的扬弃,它既吸取了黑格尔等思辨唯心主义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原则(合理内核),又吸取了费尔巴哈“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的唯物主义原则(基本内核)。唯物史观的出发点以其对象性、自然存在物区别于思辨唯心主义的“自我意识”,又以其对象性的活动、能动性和创造性区别于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的“现实的人”。
二、主客体双向运动中主体的能动性与受动性
我们知道,“现实的人”之所以是现实的,是因为他是从事实践活动的;而实践也就是主体和客体的双向运动过程。社会历史规律作为人的活动的规律,也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形成、展开和实现的。那么,要理解社会历史规律的客观性,要理解人的能动的创造性,就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
从共时性的主客体的双向运动来看,在同一实践活动过程中,同时发生着主体的客体化和客体的主体化、对象化和非对象化的过程,即人和环境的双向运动。
一方面是主体的客体化,即对象化过程,它体现的是人的能动性、选择性、主体性和创造性。马克思指出:“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创造物和他的现实性。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的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像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在实践中、在现实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P51)也就是说,人对客体的认识和改造,充分展示了人的生命活动的特点,这种对象化的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性,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对客体的强大的物质塑造力和精神塑造力的生动体现。这种对象化的活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的一切物质文明,也创造了人类的一切的精神文明。
人和动物不同,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而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在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的过程(主体的客体化或对象化过程)中,确证了主体的能动创造性。所以,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而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生产和创造的。
另一方面是客体的主体化,即非对象化,这是指客体以其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存在限制人的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并以客体的本质和各种形式的规定性以及本质之间的联系——客观规律——制约着现实的人的活动的性质和人的本质力量的形成。客体条件本来是人的活动的对象化,但只有重新纳入人的实践活动它才作为客体条件制约人的活动(客体主体化),并在这种实践活动中再度物化为新的客体条件。
这种连绵不绝的主客体双向运动过程,从主体角度看,就是主体能力不断增强的人的发展过程;从客体角度看,则是物质条件不断改善和更新的生产方式的运动。这两个过程是在实践(现实的人的活动)的基础上统一的、同一的。
这里有必要对客体作一点说明,客体也就是那些确定地和现实地被纳入主体对象性活动结构、为主体的对象性活动所指向的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8](P242)。客观事物成为客体的深度和广度, 主要取决于主体的本质力量。客体主要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 )自然客体,从理论上说,整个自然界都是人的现实的或潜在的客体,但是,我们这里所指的自然客体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领域、作为人类活动对象和结果的自然,即人化自然;(2)社会客体, 它是人们实践活动的物质成果,包括一定水平的社会生产力,在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建立起来的各种社会制度和机构等;(3 )精神客体,包括已经物化了的精神产品(书籍、绘画、乐曲以及其他艺术作品)和历史上形成的风俗、习惯传统。正是上述这些客体形成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但是,主客体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两极,两者之间没有绝对的鸿沟,在一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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